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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融入社会管理 全面服务“美好安徽”
更新时间:2018-07-18 11:14:30点击次数:15221次
主动融入社会管理 全面服务“美好安徽”
□记者 李俊岭 李晓波
9月21日,中国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在安徽省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报告会上表示,安徽保险业要按照中央精神的要求,以贯彻落实保险“新国十条”为主线,紧密结合安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找准切入口和结合点,为打造“三个强省”、建设美好安徽服务。“ 新国十条”发布一年多以来,安徽保险业以责任保险和大病保险为抓手,主动参与社会管理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在全面服务“平安安徽”“和谐安徽”“生态安徽”的同时,也为行业自身发展注入了新动力。
化矛盾 强管理 服务“平安安徽”
在安徽寿县,一场创建“平安医院”的攻坚战正在进行中,医责险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寿县创建“平安医院”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中,除了来自公安、司法、卫生等部门的人员外,还有人保财险寿县支公司负责人。人保财险不仅向当地医院提供医责险的投保理赔等服务,而且通过日常的检查等措施,促使承保医院的诊疗行为、管理过程更加规范化,从根本上化解医患纠纷。
效果明显。“之前医院经常有患者家属因为医疗纠纷情绪失控大闹医院,某医院院长的办公室装着铁门。现在‘医闹’少了,院长把铁门也拆掉了。”人保财险六安市分公司副总经理胡继红告诉《中国保险报》记者。寿县隶属于六安市管辖。
“‘人民调解’加‘保险理赔’,不仅让医患矛盾得到了有效缓解,也让我们的医生和患者有了平安的工作和就医环境。”寿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王祥西(兼任寿县创建“平安医院”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给《中国保险报》记者打了一个生动的比喻:“将‘人民调解’和‘保险理赔’作用融为一体,医调委就是消防队,扑医患之火,还医院平安。”寿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有10多名,公检法司、两家县级医院都有派驻人员合署办公,办公经费由县财政予以保障。
目前,安徽已建立了覆盖市、县、乡、村四级的医责险服务体系,医责险参与下的医患纠纷调处机制覆盖全省所有市、县。2015年,受“新国十条”政策利好的促动,安徽医责险进一步加快发展。前10个月,全省累计实现医责险保费收入近1亿元,同比增长43.92%,保费规模跃居全国第5位,累计承保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近5000家,其中承保乡镇卫生院和村级卫生室占比达90%以上。近5年来,累计为全省提供医疗责任保险风险保障41亿元,调解各类医疗纠纷近 6000起。
“安徽保险业将责任保险作为健全社会安全保障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的重要手段,着力为各级政府分忧、为企事业单位脱困、为人民群众解难。”据安徽保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新国十条”发布一年来,安徽保险业正加快融入全省的安全风险管理之中。
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为例,安徽保险业抓住安全生产抵押金向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过渡这一政策机遇,主动对接政策、承接风险,优化了安全生产监管资源配置。目前,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已累计为全省5.6万家次企业提供风险保障867.7亿元,累计支付赔款3117.11万元,覆盖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建筑施工等7个高危安全生产行业。此外,校园方责任保险、旅行社责任保险和承运人责任保险等业务,在安徽也已实现100%覆盖,安徽范围内的每一位学生、每一名游客、每一辆客货车辆,都是责任保险的保障对象。
在总结阜阳、六安、马鞍山三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2015年10月,安徽保监局会同省安全生产监管局、省政府金融办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首次从制度层面打通了企业缴存的安全生产抵押金向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过渡渠道,使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成为转移化解安全生产风险新的经济政策。在行业类别方面,重点覆盖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两类企业,通过引入保险经纪公司按照“统一组织规划、统一保险安排、统一条款费率、统一保险流程、统一服务标准”模式,整体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对重点企业的全覆盖。
抓服务 保民生 服务“和谐安徽”
近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会议指出,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实现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的重大举措;要推动实现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推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健康保险、社会慈善等衔接配合,努力构建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
《中国保险报》记者了解到,12月初,安徽保监局向省政府报送《关于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城乡居民医保工作有关情况的报告》,提出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提高统筹层次、研究制定大病保险病种目录等几点建议,与上述改革精神相契合。
“让居民病有所医、老有所养,这是安徽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安徽保险业积极服务全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和民生工程的重要工作。”安徽保监局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保险业通过经办大病保险与推进养老机构责任险,为医疗和养老做好服务保障,力争让居民病有所医更便捷,老有所养更安心。
据介绍,2012年8月六部委出台《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后仅两个月,安徽第一时间出台实施意见。考虑安徽人口众多,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等因素,因地制宜,制定三步走的推进战略,试点、扩面、全覆盖。自2014年开始,安徽省政府已连续两年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列入民生工程。
安徽的城乡居民目前享受的大病保险包括城镇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和新农合大病保险。2015年,安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已实现全省覆盖,全省16个城镇居民医保统筹市和85个新农合统筹县区均已建立大病保险制度,惠及6000余万(人次)城乡居民,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地区报销比例平均提高10-15个百分点。
人保健康安徽省分公司社保业务部总经理董琦告诉《中国保险报》记者,配合当地的人社部门,人保健康亳州中心支公司对定点医院、定点药房实施精细化管理,实现了医保病人从入院身份核实至出院结算整个过程的全程管理服务,对87家定点药房派驻专人实施网络实时监控,实时掌握“进、销、存”情况。据亳州市医保中心统计数据,自2014年实施两定机构的精细化管理以来,部分定点医院的统筹基金支出同比下降20%,入院患者的次均费用从8586元下降为7527元,降幅达12.33%;定点药房的结算人次和支付费用也分别下降了10.53%和9.02%,不仅节约了医保基金也减轻了老百姓的负担。
安徽大病保险覆盖面将再拓宽。安徽保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安徽省政府已于近日下发《关于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了开展城镇职工大病保险,该政策可为城镇职工医保大病患者减轻更多负担。
安徽省委、省政府高度认可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取得的成效,在全国率先开展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并作为安徽省综合医改试点3项重点工作之一。近日,相关试点招标工作完成,6家中标商业保险公司取得经办资格。
安徽保监局始终引导行业高起点、高标准参与经办服务,主动联系相关总公司,积极争取人、财、物支持,快速提升承办服务能力,为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提供有力支持,高起点、高标准做好经办试点工作。
人才是关键。“从事大病保险业务,保险公司相应的人才队伍建设很迫切。”人保财险安徽省分公司副总经理朱朝晖表示,相关业务的风险控制能力亟待加强。公司刚在全省范围内招聘了100余名有医疗工作背景的人才,但远远不够。
董琦有同感。“吸引医院专业人才到保险公司工作,收入不如医院是一个很大的障碍。如果用医院的收入标准招人能招来,但把这个成本加到大病保险业务的经办成本是不可能的。”
合肥市人社局医保处处长佘军对中国人寿合肥市分公司经办大病保险业务给予充分肯定。“人寿的员工都成为医保中心的骨干了,帮助我们做了很多原来想做但做不成的难事。”佘军告诉《中国保险报》记者,希望商业保险公司尽快加强“内功”的修炼,比如人才的培养和技术的储备。
“人社部门的基础系统已经建立,最希望商业保险公司能建立功能强大的智能审核系统,应用在经办大病保险业务中。”佘军说。
在经办大病保险业务的同时,为应对老龄化趋势的加快,降低养老机构运营风险,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2014年以来,在安徽保监局协调推动和保险行业的积极参与下,安徽省政府将养老机构责任保险纳入安徽省民生工程项目。省财政按照每床每年20元的补贴标准,为全省25万张养老床位统一投保养老机构责任险,住养老人因养老机构过失或意外事故导致伤害,最高将分别获得20万元或10万元的赔偿。由此,安徽成为首个将养老机构责任保险纳入省政府民生工程并实现省级统保的省份。
安徽保监局把服务方式的创新和服务能力的提升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引导保险行业主动求新求变,不断满足政府、社会和人民群众的风险保障需求,着力将责任保险的核心作用由事后经济补偿向事前风险管理转移,发挥责任保险的辅助社会管理功能。以养老机构责任保险为例,安徽保险业在实现养老机构统保的基础上,没有将保费一收了之,而是以用火、用电等安全隐患为重点,对全省养老机构逐家开展风险排查,并出具防火防灾建议书,帮助养老机构排除安全隐患。从发挥功能作用和承担社会责任的角度出发,保险公司把排查范围扩大,将部分未参保的民营养老机构也一并纳入风险排查范围,充分体现出保险行业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
控风险 保权益 服务“生态安徽”
在参与环境风险管理方面,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逐渐成为各地政府的有效抓手。近日,安徽省政府出台的《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实施意见》中,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成为培育第三方治理市场的重要措施。政府将引导工业园区等工业聚集区统一参保,并鼓励保险公司为第三方治理企业提供职业责任保险,推动形成污染者付费、第三方治理、环责险补偿的治污新机制。
据介绍,自2013年安徽启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以来,保险业运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为政府提供了行政行为之外的环境风险预防和处置手段。目前已累计为全省400余家环境污染高危企业提供了5.5亿元的环境污染风险保障,并在全国率先启动了工业园区统保工作——以池州香隅化工园为代表的园区统保模式。2014年和2015年分别实施的《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和《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明确提出要推行企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鼓励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防控企业环境风险,保障公众环境权益。
为了确保这些会议和文件精神得到落实,避免在基层政府部门和保险机构出现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现象,安徽保监局会同相关省直部门,定期对环责险推进情况和政策落地情况进行跟踪督导。
“我们会同省环保厅组成督导组,连续3年对全省16个地市开展专项督导,督导组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实地走访试点企业等方式,听取基层环保部门、保险公司和试点企业意见建议,了解各地环责险试点推进情况,及时查找不足、解决问题,把政策落实好、把发展成效巩固好。”安徽保监局有关负责人对《中国保险报》记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