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工作方法 快速调解结案
4月7日下午,在西工区人民法院诉前调解中心的调解室,洛阳市保险行业协会保险纠纷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的工作人员成功调解一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该案自受理到调解成功用时10个工作日。
今年2月20日,车主吴某某驾驶豫CH***轿车沿玻璃厂南路由南向北行驶时,追尾前方行驶的豫CT***出租车, 豫CT***出租车又与前方同向行驶豫CR***轿车后部相接处,造成车辆三车受损,出租车驾驶员张某某受伤的交通事故。经事故认定书认定,吴某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某无责。吴某某的豫CH***轿车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因其与出租车方的赔偿未能达成一致,3月20日,出租车方将吴某某及某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吴某某及某保险公司赔偿因交通事故产生的车辆损失费、营运损失、医疗费、施救费、鉴定费等共计人民币12442.2元。
前期,调委会已将调解流程图悬挂在该院且已沟通诉调对接事宜,故西工法院立案庭收到该案诉讼材料,暂未立案,就与调委会沟通委托调解事宜,调委会主动配合。在审阅案件符合调委会受案范围后,便通知西工法院出委托手续,收案后,我们主动联系当事人,听取各方诉求,分析矛盾争议点,协调调解员制定调解方案。
为了避免当事人敌对情绪,打破当事人与调委会的距离感,经过多方沟通协调,最终将调解地点设在西工法院调解中心,原告张某某、于某某、被告吴某某、某保险公司共同到场,由调委会调解员主持调解,调委会工作人员担任书记员,4月7日下午,历经4个多小时的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一致,调委会出具调解协议书 。
该案通过借助法院调解室,行业发挥专业优势,最终得以成功调解,是法院 “诉”与行业“调”的成功对接,突破了立案前委托调解零的空白,同时也扩大了行业与法院诉调对接的覆盖面。紧接着,我们也将紧密与法院联系,不断创新诉调对接工作的新路子,共同为行业稳定、和谐洛阳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