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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保险纠纷案件首起诉前调解协议获司法确认

更新时间:2018-07-16 11:38:10点击次数:11787次
    保险案件纠纷通过诉前进行调解处理,是解决涉及保险案件纠纷的有效途径。10月13日,“洛阳市保险行业协会保险纠纷调解委员会”(简称“调委会”)成功调解一起保险纠纷案件,调解结果在洛阳高新区法院进行了司法确认,并下达民事裁定。
   该案件是关于X保险公司与其客户郜XX的人身保险合同纠纷,经“调委会”多次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委会”于9月10日出具调解协议书。由于X保险公司只能将法院的调解、判决、司法确认等作为理赔支付的依据,故该案在调解时,“调委会”便积极与辖区高新区法院沟通、探讨,推进该案件的司法确认事宜,并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准备司法确认案件所需材料。调解协议达成后,“调委会”工作人员陪同双方当事人到高新区法院递交司法确认申请,10月13日,高新区法院下达裁民事定书,依法裁定该调解协议有效,符合人民法院确认调解协议的条件。
   该案是洛阳市首起经“洛阳市保险行业协会保险纠纷调解委员会”调解、法院司法确认的涉及保险纠纷的案件。今年来,就建立保险纠纷案件诉前调解机制,有效化解化解矛盾纠纷,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高新区人民法院和洛阳市保险行业协会,做了大量调研和具体工作,在法院主导下,成立了诉前调解中心,在洛阳市保险行业协会成立了保险纠纷调解委员会。该案的成功调解和司法裁定,是调委会诉调对接工作迈出的一大步。在今后的诉调工作中,有法律强制力做保障,有申诉双方的理解和支持,保险纠纷案件一定能够得到有效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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