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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三适当”原则,做理性的金融消费者

更新时间:2024-05-16 09:46:31点击次数:747次

什么是三适当?

简单来说就是适当的金融产品通过适当的渠道提供到适当的消费者!

金融产品适当性

金融产品适当性是指金融公司在销售过程中,要根据消费者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目标、财务状况等因素,向消费者推荐适合其风险承受能力的金融产品。保护消费者利益,避免消费者购买不适合自己的高风险产品而遭受损失。

销售渠道适当性

销售渠道适当性是指保险销售机构在选择销售渠道时,应当基于金融产品的特点和相应的客户群体特征,选择适当的销售渠道进行销售,以确保金融产品和服务能够与目标市场客户需求相匹配。

目标客户适当性

金融机构在设计产品和服务时,应当明确目标客户群体,确保产品与服务与客户的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目标相匹配。金融公司需要深入了解其目标客户,从而为他们提供合适的保险产品。

为什么强调三适当性?

1、完善适当性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督促金融机构严格执行金融产品、销售渠道、目标客户“三适当”要求。

2、确保金融消费者能够真正了解产品或者服务的投资风险和收益,适宜购买金融产品。

3、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消费者如何评估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

风险承受能力是一个综合指标,需要综合衡量,它与个人的资产状况、家庭情况、工作情况等都密切关联。对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评估的根本目的在于更好的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个人投资者通过金融机构购买金融产品前,都会被要求进行风险承受能力测评。根据普通投资者测评得分,一般会将普通投资者划分为5个风险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C1、C2、C3、C4、 C5。金融产品是兼具风险、收益双重功能的相对特殊的金融工具,但由于每个人所处的人生阶段不同,所要解决的问题和达成的目标均有所差异。因此,有针对性得进行保险规划,结合自身个性化需求购买金融产品就是最基本的“适当性”原则。

常见诈骗手段。

一编造项目。承诺无风险、高收益,公开向社会发售理财产品吸收公众资金,甚至虚构投资项目或借款人。投资理财骗局多提供周期不同、种类繁多的多种投资项目,一般投入金额越多,分红周期越长,不法分子宣称的收益也越高。

二传销拉人头式奖励机制。多数骗局具有明显的传销性质,利用受害人的人际关系网,吸纳更多的消费者上当受骗。

三虚假宣传。编造资质、项目、担保等等信息,假借官方机构之名,包装成大平台。对外营造出“正规公司”的假象,博得投资者的信任。

消费者该怎么做?

一、树立理性的投资观念

参与投资理财时,要树立理性观念。投资理财不是“一夜暴富”,而是通过对自己现有的资金进行合理的安排、配置,在满足日常流动性需求的同时进一步追求资产的保值增值,以期在生活各阶段应付自如。

二、详细了解投资理财产品

消费者在选购投资理财产品时,应仔细阅读理财产品说明书、合同条款、风险提示等,充分理解投资理财产品的各项要素,重点关注产品期限、投资方向或挂钩标的、流动性、业绩比较基准、产品风险等,如存在疑问,可进一步向销售人员进行咨询。

三、厘清自己的需求

消费者在选购投资理财产品前,应综合考虑自己的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收益预期、流动性需求等,评估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和专业能力,自主进行投资理财产品的选择。

四、远离金融骗局

防范“保本高息”金融诈骗。面对各种标榜“高收益、高回报”“稳赚不赔”等投资理财推销时要保持清醒头脑,千万不要冲动跟随。

电话:投诉电话:0379-63626195 办公电话:0379-63626197 传真:0379-63626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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